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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龙安党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经研究,决定2006年为民办10件实事。并实行工作责任制。现将10件实事内容及责任分解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攻坚和地灾点群众搬迁工作。
项目要求:实施280户1000人“造福工程”搬迁,5000解决人脱贫问题,完成152户地质灾害点群众的搬迁和重建。
市分管领导:罗红专、蔡梅生
承办单位:市国土局、脱贫办
项目负责人:李 政、滕建军
二、 加快通村公路硬化。
项目要求:完成100公里通村公路水泥化建设。
市分管领导:郑敬国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项目负责人:张克伙
三、 实施农村饮水工程
项目要求:完成30个行政村自来水工程
市分管领导:蔡梅生
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项目负责人:朱有胜
四、 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项目要求:按照省政府部署的2006年重点治理项目实施。
市分管领导:陈玉银
承办单位:市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负责人:陈文起、陈掁团、林鉴润。赖思敏、王 晖、范啊王
五、 实行农村独生女奖励政策
项目要求:对农村生育一个女孩并自愿放弃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妇给予60元/月的奖励金。
市分管领导:林小楠
承办单位:市计生局
项目负责人:张忠靖
六、 加快村级通有线电视步伐
项目要求:完成20个村的有线电视通村工程。
市分管领导:陈梅
承办单位:市广电局
项目负责人:李中仁
七、 流动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
项目要求: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确保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群众列入低保范畴,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市分管领导:蔡梅生
项目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倪守银
八、 加强社会治安大巡防,继续实施社区(村居)“11221”工程,努力推进“平安福鼎”建设。
项目要求:解决治安巡防队伍待遇、后勤保障问题,实行奖励政策,强化城区治安大巡防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完善社区(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警务室(警民联系点)、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逻队(护村队)和普法宣传队以及流动人口管理站(申报点)建设;继续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四无”村(居)、“四无”乡镇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提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力度。
市分管领导:叶梅生、陈 辉
项目承办单位:市综治办、司法局
项目负责人:陈顺生、陈香霞
九、 完善桐山溪防洪设施建设。
项目要求:加固环城东路北段防洪提、拆除桐山大桥,并对该桥西侧进行降坡,东侧防洪堤、道路进行改造和绿化美化。
市分管领导:罗红专、蔡梅生、范恒春
项目承办单位:市建设局、水利局、桐山街道办事处、山前街道办事处
项目负责人:王贞安、朱有胜、李长春、陈永明
十、 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专项培训和就业。
项目要求:与本市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相挂钩,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专项生产技能培训,使1000名以上农村劳动力进入本市工业企业就业、
市分管领导:蔡梅生、郑敬国
项目承办单位:市委农办、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脱贫办
项目负责人:费允忠、林建华、滕建军
中共福鼎市委
福鼎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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