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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在上半年林业工作会议上,我局纪检组施丽峰组长着重对当前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纠风工作做了强调部署。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明确“两个重点”,重申“两项禁止”,抓好“四项工作”。“两个重点”即:一是林政资源管理、林木林地流转、伐区设计、育林基金征收、林业贴息贷款管理、种苗购销、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和审批、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利用、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等,着力解决好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中可能引发商业贿赂的问题。二是查纠利用职权插手林业经济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两项禁止”规定:一是禁止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参与买卖青山;二是禁止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参与投资入股林产品加工或运输企业。“四项工作”即: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全面检查行政许可(审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查找是否存在监管漏洞,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问题;要全面查找行业中发生的市场交易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问题,在制度和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弄清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确定治理重点。二是认真开展督促检查。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加强对林业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把权利和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领域和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管到位,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工作不力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三是依法严肃处商业贿赂案件,对掌握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排查,构成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职权参与或干预个事业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征地亩。四是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要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和办法,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把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与强化内部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商业贿赂的机制。关于纠风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继续做好减轻林农负担,保证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流转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新的损害林农利益的不良之见;三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今年省厅把林业服务中心和伐区调查设计部门作为行评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加强系统化、规范化、制度高,开展文明服务活动,积极推选社会服务承诺制,不断深入林业政风建设。二是进一步巩固治理促“三乱”成果。要加强基层所站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深入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建设,推进文明服务,依法行政上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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